Microvast Holdings(MVST)投資者須在 2026 年 9 月 21 日前申請成為聯邦證券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該案涵蓋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間買入的股票。訴狀指控該公司誇大其毛利率目標,以及其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湖州 3.2 期擴建的能力;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3 月間的四次披露,令股價累計下跌約 55%。
Microvast Holdings(MVST)投資者須在 2026 年 9 月 21 日前申請成為聯邦證券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該案涵蓋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間買入的股票。訴狀指控該公司誇大其毛利率目標,以及其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湖州 3.2 期擴建的能力;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3 月間的四次披露,令股價累計下跌約 55%。

兩家全國性原告律師事務所正競逐 Microvast Holdings Inc. 證券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資格。在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間買入這家那斯達克上市電池製造商股票的投資者,須在 2026 年 9 月 21 日前申請取得案件主導權。該集體訴訟期間涵蓋四次獨立披露,令公司市值在 12 個月內蒸發約 55%,最終以單日重挫 34.2% 作收。
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 合夥人 Pamela A. Mayer 在該所 9 月 21 日的通知中表示:「訴狀指控被告誇大 Microvast 達成毛利率目標的能力,以及其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湖州 3.2 期擴建的能力。」Faruqi & Faruqi LLP 同日發布自家的提醒通知,並指引投資者聯絡合夥人 Josh Wilson,電話為 877-247-4292。
損害賠償理論的核心,在於 Microvast 向投資者所述有關其中國製造產能建設的情況,與其後財務報表所顯示的內容之間存在落差。該公司在集體訴訟期開始時宣布湖州 3.2 期擴建計劃,稱新增產能將於 2025 年底前上線,並同時給出在「策略性退出低毛利業務板塊」下毛利率改善的財測指引。
第一道裂痕出現在 2025 年 6 月 25 日,當時放空機構 Grizzly Research 發布報告,指控 Microvast「捏造其相當大一部分業務與能力」,包括誇大其生產設施的運作情況。該股盤中一度下跌 0.40 美元,跌幅約 10.23%,最終收於 3.90 美元。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財務長 Schultz 在到任僅三個月後離職;股價於 2025 年 8 月 4 日下跌 0.30 美元,跌幅 9.93%,收於 2.72 美元。
擴建時程在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出現延誤,當時 Microvast 表示湖州 3.2 期擴建後的生產要到 2026 年第一季才會啟動——此前公司曾多次向投資者表示該產能將於 2025 年第四季上線。股價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跌 0.50 美元,跌幅約 10%,至 4.48 美元。
最後一次披露、也是損害賠償計算所依據的關鍵披露,出現在 2026 年 3 月 16 日。Microvast 公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季度毛利率約為 1%,遠低於一年前約 36% 的水準,公司將其歸因於「特殊儲能系統(ESS)零組件」的存貨減值費用。該季營收 9,650 萬美元,較去年同期下滑 15%,並較市場普遍預估的 1.364 億美元低 3,990 萬美元。股價於 2026 年 3 月 17 日下跌 0.79 美元,跌幅 34.2%,收於 1.52 美元。
這項任命對集體訴訟本身的意義,不如對案件推進速度的影響來得大。法院會指定在所求救济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且同時具備充分性並能代表集體成員典型性的投資者,該投資者其後將主導訴訟策略及任何和解談判。成立於 1956 年的 Kaplan Fox 表示,該所已為客戶追回逾 100 億美元,包括為美國銀行股東追回 24.25 億美元,以及在一起針對安聯全球投資者的訴訟中為阿肯色州教師退休系統追回 8 億美元。成立於 1995 年的 Faruqi & Faruqi 則表示,該所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兩家事務所的通知均未載明所主張的損失金額或集體規模,亦未披露任何損害賠償估算。Microvast 尚未就該訴狀公開回應,截至 9 月 21 日截止日,法院亦未立案任何駁回動議。
對於股價在最後一次披露後收於 1.52 美元的公司而言,實際風險來自兩個層面。證券判決或和解將落在一個已在吸收存貨減值的資產負債表上;而證據開示程序會把有關湖州建設進度與毛利率預測的內部文件納入公開紀錄——這些材料將與投資者一同攤在陽光下,供包括寧德時代與比亞迪在內的競爭對手閱覽,這兩家業者都是同一鋰離子與儲能市場中規模更大的玩家。
下一個排定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1 日首席原告動議截止日。若無承受重大損失的投資者挺身而出,法院可從實際提出動議者中指定最適格的原告,這通常會拖慢案件進度。若有在集體訴訟期持有大量部位的機構投資者提出申請,則可預期在接下來兩個季度內出現合併訴狀與被告的駁回動議——屆時訴訟要么收窄至特定陳述,要么擴張至涵蓋整個集體訴訟期。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